保险常识

包含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词条工伤认定的法律条文都有哪些

2024-06-16 16:23:02 保险常识 浏览:9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包含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词条工伤认定的法律条文都有哪些 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内容与表现形式的关系。规范的范围大于条文。规范与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有时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含多个法律规范。有时一个规范要通过多个法律条文来予以表现。工伤认定注意事项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5、工伤认定办法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工伤认定办法》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6、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该如何认定

1、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法律分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如何认定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法律分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规定是什么

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是一种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保险,它的赔偿范围受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包括:赔偿费用医疗费用:工伤保险赔偿费用包括治疗、康复、护理、药品、医疗器械等必要的医疗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以下4个条件:在工作时间内: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工伤需要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即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或疾病。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调查等所需工作经费应当由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暂时没有评论,来添加一个吧(●'◡'●)

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