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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工伤死亡赔偿最少多少钱接受 (昆山市工伤保险管理条例)

2024-06-16 3:52:30 保险资讯 浏览:10次


江苏省昆山市工伤死亡赔偿最少多少钱接受?

这个赔偿可以协商,也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

工伤十级伤残35岁,昆山市,工资4500能赔偿多少钱?

法律分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1500元。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一次性赔偿:4500*7=31500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5万元,六级5万元,七级5万元,八级5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5万元。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月薪工资4500工伤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31500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即4000*7=28000元。

苏州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三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一点五万元;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昆山市有没有停工留薪期目录的规定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3、[1] 折叠编辑本段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停工留薪期有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企业在停工留薪期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则停工留薪期结束。

5、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若职工认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届时可以向工会组织申请调解。

6、根据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后,在接受工伤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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