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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时间被人打了,报不了工伤,公司不协商解决,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第三款的简单介绍)

2024-06-11 17:56:24 保险常识 浏览:9次


在上班时间被人打了,报不了工伤,公司不协商解决,怎么办

需要注意的是:寻找有利证据,比如当时如果报警了,肯定会去警局做笔录,肯定会对事情的前应后果有记录,还有其他的同事可以证明。如果不严重,就是一般的轻微伤,也没有必要报工伤,在警察的协助下把医药费处理了就行,就算走工伤程序,最后也没有等级,也是白辛苦。

...路段拥挤而发生口角,致打架伤人,这样算不算工伤?

1、不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班期间跟同事吵架打架造成受伤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由打人者承担赔偿的责任应该认定为工伤的:(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2、因产生冲突导致的斗殴行为并非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本身而受事故伤害,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但并非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导致的,故不属于可认定工伤的情形。

3、上下班路上摔伤一般不属于工伤,因为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

4、你好,打架不属于工作内容和必须的准备内容,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受伤,显然不属于工伤。

在公司工作时间外出受伤算工伤吗

法律分析:算。职工出差路上不慎摔伤,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的,属于工伤的一种情况。算的,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上班期间私自外出发生事故,应当算工伤的,属于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第三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项规定是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释义认为:对“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没有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伤害的,都应该按照本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对工伤的认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上班时间无故被打伤,巨额医疗费用谁赔付?

1、如果雇主进行了补偿,那么雇主可以向侵权方追偿所承担的损失。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与他人发生冲突受伤,这不属于工伤,员工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雇主通常不承担责任,并且可以根据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总的来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被客人打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因私人恩怨在公司被客人打的,不属于工伤范围,公司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

3、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赔偿,主要取决于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伤残补助金等。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劳动者还可能获得其他赔偿。在申请赔偿时,劳动者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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