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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工伤保险条例,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24-05-26 15:46:46 保险资讯 浏览:6次


2022年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个月,八级伤残为12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武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提高工伤职工待遇的同时降低了用人单位负担;调整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明确了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建立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使工伤保险的惠民政策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截至11月30日,我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579万人。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依照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准确确定用人单位适用的行业分类,科学制定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和费率浮动办法,合理确定用人单位的费率,依法征缴工伤保险费,确保应收尽收。(二)扎实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你好: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赔偿部分节选,详情请阅读全文《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2022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个月,八级伤残为12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3、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5、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 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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