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17河南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四章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07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四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
3、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农民工,可选择一次性享受或者长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5、第四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6、同时,1996年10月1日前(不含1996年10月1日)发生的工伤,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一次性赔偿26个月工伤待遇。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得知,工伤八级伤残的依据是评定工伤程度和确定伤残等级,所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伤残程度达到8级,一次性赔偿金为不低于26个月的工伤待遇标准。
一至四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21-27个月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5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八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七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4个月的本人工资。
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1、标准为: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85%,三级为本人工资80%,四级为本人工资75%计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伤残二级:140元伤残三级:130元伤残四级:120元伤残五级:110元伤残六级:1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此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调整额度为:65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85元)。(二)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三)生活护理费。
3、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农民工,可选择一次性享受或者长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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