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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核销条件(核销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

2024-05-17 1:32:24 保险资讯 浏览:11次


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核销条件

1、二)单位或职工个人欠费注销必须是欠费企业单位已不存在,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实确认已办理工商登记注销的企业单位,欠费信息注销必须是注销该职工全部欠费时段所欠养老保险费信息(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职工缴费部分)。

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能否核销的文件

不可以核销。养老保险费是社会保险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如果单位欠缴社保费,个人是不能进行核销的。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通知》还提出,职工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比例补足个人账户资金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记录,职工的缴费年限予以承认。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金缴纳政策

按照相关地方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如果破产企业有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的,优先在清算资金中缴纳养老保险;没有清算资金的,可由当地酌情予以核销;由清算组织生产自救,或继续留守并继续发工资的职工,应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破产财产优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金。职工未及时重新就业的在一定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个人无法继续缴纳社保费应可停保。如果重新就业了,当然就由新单位继续缴纳。

缴费人缴费已满规定年限如不需继续缴纳的,可办理停保。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分析:破产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如下: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破产受理前的社保作为破产债权由清算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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