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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的简单介绍,工伤第一次手术到第二次手术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有法律依

2024-05-16 16:50:34 保险常识 浏览:10次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1、劳动能力鉴定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损失程度的评估。当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时,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例如,某职工因工伤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对鉴定结果不满意,认为鉴定结果低估了其劳动能力损失程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重新鉴定。

工伤第一次手术到第二次手术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有法律依

员工在二次手术期间,可以按照停工留薪待遇享受工资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人因工伤需要接受第二次手术,其住院治疗期间同样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也可以申请休假。对于第二次手术的休 假期限,可以根据医生的医疗情况评估和工会与劳动者的协商确定,一般也不超过1个月。综上所述,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伤残鉴定第一次手术后就可以做。

法律分析:按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认定不予认定后怎么办

1、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法律分析:明明是工伤确不予认定,通过行政诉讼确认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要求落实有关待遇。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分析: 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需提交: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认定不了工伤解决如下:如果劳动者的工伤不被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的,可以及时去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其裁决。

5、法律主观: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明明是工伤却不予认定怎么办

1、明明是工伤却不予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法律分析: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4、首先,可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详细阐述的病情、治疗过程以及与工作的关联性。其次,如果工伤认定部门仍然不予认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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