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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保险,没有如实告知,后果很严重吗(被保险人未及时告知怎么办)

2024-05-16 2:02:11 保险资讯 浏览:12次


我买保险,没有如实告知,后果很严重吗

投保人因过失没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费。

保险合同复效之前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是否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受益人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不符合承保条件,保险人未及时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投保人要求保险人返还保险费及相应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是否符合承保条件,由保险人举证。

保险公司应该履行赔付义务,因为本情况的保险合同解除权是两年,2年内未接触的,保险人不得再解除合同了,就是说保险合同有效了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你没有如实告知,情节不严重时,你可以选择向保险公司申报,进行补充核保,这样保障还是有效的。假如情况比较严峻,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有权利终止合同的,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会给你当做退保处理,给你退一些现金价值。但他们也有权利一分钱也不退的。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未“如实告知”的,不陪。保险法第十六条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

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在买保险时出现遗忘告知的情况,一般是可以尝试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补充告知的方法来进行补救,不过这时候保险公司就需要重新审核被保人的健康告知,从而判断是否能够继续承保;而如果是出现故意隐瞒事实的情况,则很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绝承保,且不退还保费。

可以做补充告知,但有可能会被通知体检、加费或终止合同。

假如你没有如实告知,在情节不严峻时,你可以不用急着退保,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核保,这样保险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有权利终止合同的,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会给你当做退保处理,给你退一些现金价值。但他们也有权利一分钱也不退的。

补充告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向对方阐述自己之前买了一份什么保险产品,但是有些健康异常忘记告知了,现在想要补充进来,然后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告诉给客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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