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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2018修订 (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法)

2024-05-12 16:17:39 保险资讯 浏览:10次


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2018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_百度...

1、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便有资格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能拿到的钱就越多。

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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