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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前工伤保险条例,1976工伤算是老工伤吗怎么赔偿

2024-05-11 20:19:28 保险常识 浏览:10次


工伤保险从什么时候

该日期为2011年1月1日。根据百度百科相关词条查询可知,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1976工伤算是老工伤吗怎么赔偿

1、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新工伤和老工伤应当是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的工伤认定机关所作出的结论来进行确定。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4、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76年的工伤,当年未进行一次性赔偿可否按照2004年的375号文件进行赔偿...

因此,老工伤四级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新工伤鉴定为六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而言,无论是老工伤还是新工伤,四级伤残的职工并不享有。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条例》。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津贴赔偿主要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津贴、职工伤残等级津贴、交通补贴、家庭护理津贴等。工伤残疾赔偿分为一次性赔偿和抚恤金赔偿。

2、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目前修改了一次。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5、而工伤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具体工伤鉴定标准来确定,一般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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