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临夏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甘肃省大病保险政策

2024-05-01 14:57:03 保险常识 浏览:8次


山西省职工大病医保政策

1、规定地点: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因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

甘肃省大病保险政策

法律分析: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您好!甘肃省大病二次报销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含5万)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凡参加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法律分析:自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在一起后,很多居民便十分关心它的报销事宜,尤其是报销比例。

大病救助政策报销规定

1、在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体制下的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的报销起付线是2万元,在2万元到5万元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50%报销;在5万元—10万元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60%报销;10万以上的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70%报销。

2、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之外,便是门诊医疗费用。

3、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贫困人员。工会职工大病救助报销:定点医院报销:在定点医院就医,参保人员出院时,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医疗费用一单式结算,不需另外办理报销手续。

4、大学生大病救助政策如下: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医保报销、大病报销后,按个人自付费用(含医疗费用和合规的自费费用)的100%给予救助。

什么是大病医保政策

第一,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

法律客观: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1)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2)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3)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法律分析: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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