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保险欺诈,保险法严格禁止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2、《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的权利主要有: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投保人、被保险人违约时的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
3、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并对保险标的进行保险。保险人有义务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保险对象支付保险金。
4、投保人的义务 (一)如实告知的义务。(二)按约缴付保险费义务。(三)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四)重复保险通知义务。(五)建议被保险人维护标的安全义务。(六)出险通知义务。(七)提供事故证明、资料的义务。
5、车辆损失险保险人的义务有: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2、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且保险人接受了投保时,投此清保人转化为被保险人。
3、”因此,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内容发生变更,投保人一定要严格履行自己的通知义务。 所以,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以及订立后,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才能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获得相应的赔偿。
车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能不一致。被保险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保障的车主(即驾照上规定的车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有义务支付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即申请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车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不一致。被保险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即行驶证上载明的车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不一致的影响:车险投保人和被保人不一致可能会导致权益混淆和理赔困难。详细 定义与角色:首先明确,投保人是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费的人,而被保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车辆被保险人不一定是车主,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一致的,需要车主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车辆关系的证明或契约,因此是可以的。
可以。只要在车主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办理保险时,日常谁开车的频率高,就约定谁作为保险的被保险人。车主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这在保险中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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