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工伤医疗期是多久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医疗期)

2024-04-19 3:58:07 保险常识 浏览:32次


工伤医疗期是多久?

1、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工伤延长医疗期会过期吗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不一定,停工留薪期一般1年内,申请延长的最多延长1年,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养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情基本稳定后有残疾的做鉴定。

法律主观: 工伤 之后请长期 病假 如果是进行医疗救护的话,是可以的。工伤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

《医疗期规定》

1、医疗期的规定时间为,一般是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如果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上的,则医疗期为六个月等。

2、医疗期间的规定是 医疗期间的规定是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3、员工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4、法律分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工伤医疗期的规定时间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伤职工受伤情况,由医疗机构确定治疗的时间。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怎么算,工伤医疗期有没有工资

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工伤7天工资是指员工因工受伤在医疗期内前七天不能正常工作时,用人单位应按其本人工资的100%支付工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待遇。

工伤医疗期规定是多久

1、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分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4、法律分析:工伤治疗的期限标准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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