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

2024-04-18 16:43:22 保险常识 浏览:27次


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出租车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和对方三者险是不同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这两个保险产品可以同时赔偿,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承运人做为被保险人是否合适?

我国《保险法》第22条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其第33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物流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对由于列明原因造成的物流货物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裁判要旨:实际承运人与被保险人不存在雇佣、代理、隶属等关系的,实际承运人不属于被保险人的组成人员,其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保险人可向其行使代位求偿权。

保险公司是可以对买方和卖方拒赔的,因为货物时在运往装运港途中发生货损的,在发生货损时,买方对该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卖方具有保险利益但是被保险人不是卖方。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被保险人是指什么人?

1、被保人又称保户,保险合同的重要关系人,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法人或自然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应当是对保险标的依法享有特定的权利或相关利益的人。

2、根据《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亦称“保户”,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期满时有权按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或领取保险给付金。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责任保险】中“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

是公众责任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和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又可以分为综合公共责任保险、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四类,每一类又包含若干险种。是产品责任险。

【答案】:B 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由保险公司在保单赔偿限额内赔偿的一种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具体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另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者。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法定条件:当事人依法购买了商业保险;没有免责事由;事故的责任是由被保险人承担;交强险已经在限额范围内进行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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