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吉林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若干规定(吉林省油田工伤保险条例)

2024-04-15 20:51:38 保险常识 浏览:26次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吉林省工伤医疗保险办法

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报销方法: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工伤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分别为8%、0.5%和7%。

辽河油田工伤待遇

1、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2、没有。至少劳动局/人社局工伤管理部门不会因4级残疾人证再向工伤患者发放补助金。因为工伤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为主导的,依托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的一种社会保障体系。

3、每个单位的工伤待遇都是一样的,都是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

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21

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吉林省《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各承担50%。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调整和确定范围 (一)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的工伤人员。 (三)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工伤人员。

《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受到事故伤害至被认定为工伤前发生的救治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药品目录和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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