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被保险人 投保人和受益人对比,有啥区别 (比例和被保险人)

2024-04-12 12:23:39 保险常识 浏览:23次


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对比,有啥区别?

简而言之,投保人其实就是支付保费的人,也就是这张保单的主人,可以退保和变更受益人。被保险人即保户,是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它的概念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关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约定按比例享有保险赔偿金的协议效力问题_百度...

1、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2、法律对此并没有禁止,也没限制说受益人只能为一人,应理解为允许受益人私下达成相应的协议。但双方应具有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尊重保险条款的约定。笔者认为,车损险是一种损失补偿保险,被保险人获得赔偿的依据是其实际损失,而非其承担的赔偿责任。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是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在车损险中不应当适用。

保险人承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和被保险人的自付比例的关系

1、在中国,医疗保险支出比例和自费的比例主要取决于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类型、医疗服务类型和医疗费用的金额等因素;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医疗保险支出比例一般为70%至90%不等,剩余部分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2、一般而言,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自付比例为20%-30%,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总额。其三,给付限额条款。

3、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规定,自付比例是指在医疗保险机构和病人共同承担费用的医疗费用分担形式下,被保险人承担费用所占共付医疗费用的百分比。所谓个人自付比例是指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准予支付的医疗费用中由参保者个人承担的比例。

亡故后,所遗保险费收益人如何分配?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女儿、父亲...

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保险费的人就是投保人。可以这样说,买保险和买东西一样,有人买有人卖,投保人就属于买家,保险公司属于卖家。

保单虽然未指定受益人,即为身故受益人为法定,按照我们国家法定受益人的顺序,第一为配偶;第二为子女;第三为父母。所以无论遗嘱上指定受益人是不是配偶,保险公司会直接赔付保险金给配偶的。

男的投保受益人是他母亲,则妻子儿女是不能受益的,因为已经特别指定了受益人。如他母亲身故,则他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受益,即他母亲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的。

被保险人死亡后首先应该由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有权取得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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