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1、法律主观:只要单位不是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雇,都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在本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2、工伤伤残1至4级的,法律不支辞职。工伤伤残5至10级的,劳动者可以辞职(申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辞职后依法享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可以,只要鉴定完了,可以随时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存在工伤等级的工伤人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法律不支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及一次性工伤赔偿。
4、劳动者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拿到以后,劳动者想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自己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工伤待遇赔偿后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受伤后不想失去工作而想要继续留在单位应当保留其原有的职位和工作,除非其伤情已经影响到了工作是可以进行调整的,或者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继续在该单位任职也可以商议解除关系。
工伤鉴定结果未下达之前公司不得开除员工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1、上班后旧伤复发的应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2、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3、解答如下:这条的理解是这样的:安排工作,就不发送伤残津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期间的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没有说一定要达到原来的工资标准;不安排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如上。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川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商保险报销流程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②《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 2住院费 1标准: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全额 2基数: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列支渠道:工伤保险基金。单位或个人垫付的,工伤认定后报销。
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养老保险:在退休时,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退休金。医疗保险:在生病治疗时,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失业保险:在失业时,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