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大病统筹基金的补助比例为70%,患者就诊时,若超出其医保范围内报销的费用,可向大病统筹基金提出申请。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统筹。
住院费用: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低档限额为4500-5500元,中档限额4-5万元,高档限额为10万元。 门诊慢性病种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类医疗机构85%,二类医疗机构80%,三类医疗机构75%,年度限额为4500—15000元。
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通常在50%-70%之间,但具体比例因地区和医院等级而异。大病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通常在患者自付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对超出部分的费用进行进一步报销。
以医保为例,在三级医院,如果所患疾病属于大病保险的范畴,报销比例通常可以达到70%到80%。但是,这个比例也会根据医院的级别有所不同。例如,如果是在三甲医院就诊,通常报销比例会更高。
法律分析: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含一级)住院报销比例为95%;二级医疗机构为90%;三级医疗机构为85%。
该报销比例是30%,大病在55%到7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的级别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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