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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 工伤保险条例 实施后,旧条例是否自动废除(工伤保险条例以前的条例的简单介绍)

2024-04-02 20:38:01 保险资讯 浏览:22次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旧条例是否自动废除

《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进行了修订,而不是由新法代替旧法,所以并不存在旧法废除的问题。2015年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是由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并于2011年12月20日修订后重新公布的。

1996年以前我国工伤保险规定是什么

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是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1996年8月12日颁布,1996年10月1日起执行。

年9月30日之前没有《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规定于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其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些文件中。

第三条 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工伤法之前的工伤怎么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如果“老工伤”在《工伤保险条例》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多年前的工伤现在能认定。劳动者十年前未认定工伤,现在伤情方式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论,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患的病是职业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若职业病的则按现时法规进行认定。突发疾病则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才可认工伤,你的情形应不属这范围。

年发生的工伤,属于你所在地区施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之前的工伤(简称“老工伤”),不能说是没有完成认定,当时按《劳动保险条例》认定工伤权利在企业。

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以工伤认定时间为界,2010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工伤,按修订前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2011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工伤,按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而不是以受伤时间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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